【“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乌木龙人民法庭:“枫治”彝乡,“法润”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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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09:53

乌木龙人民法庭所在的永德县乌木龙乡,是临沧市彝族支系俐侎人最大聚居地,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其中彝族支系俐侎人占总人口的40%以上。

近年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为出发点、以便民利民司法举措为着力点,用法治力量带动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团结之花”“法治之花”在彝乡高岭交相辉映,维护民族团结和繁荣发展。

释法听得懂,明理弄得清,案结事能了

发挥“双语”法官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满足辖区内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李某诉张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俐侎人,却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积怨已深,加之前期调解时调解人员与双方之间沟通不畅,调解收效甚微。案件受理后,双语法官用俐侎语结合民俗传统进行调解释法,多次引导双方合情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逐步减小当事人抵触和对立情绪,为沟通和达成共识打开了“心门”,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款当庭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一起起案件案结事了,一桩桩纠纷迎刃而解,得益于法庭将民族文化、民族习惯融入司法实践的探索尝试。法庭内的“帕帕窝调解室”(“帕帕窝”意为好好说),引入“双语”特邀调解员,构建以“双语调解员”为主导、“双语法官”指导的特色民族调解模式,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村规民约结合起来,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办好每一个纠纷案件。2023年来,乌木龙人民法庭依托“帕帕窝”调解室诉前调解纠纷259件,受理案件158件,同比下降37%,调撤率达85.35%。

诉讼关口前移,治理卡口联动,化解档口稳当

推动治理“关口前移”,强化部门协同、多元联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李某诉称被告杨某、张某在其承包地上修建了两座简易房且拒绝拆除,纠纷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果,李某最终诉至法庭。承办法官发现李某的材料只有一份诉状和几张照片,对应的权属证明等证据材料缺失,在释明了证据风险后,承办法官决定现场勘查。

经法庭工作人员到争议地勘查后发现,两间简易房建盖在了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而非李某所称的个人承包地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居住人员安全。现场,双方在权属问题上争议不断、分歧严重。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主动联合乡党委政府、公路分局、国土所、村两委联合调解,对争议问题和房屋建盖合法性耐心释法,通过多日调解,最终双方理解并接受处置结果,两间违建房屋得以拆除,保障了道路通行安全。

法庭运用“主动摸排+联动化解”机制,推动自身定位由办理案件向治理案件转变、由“坐堂问案”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有效提升了司法效能。2023年来,乌木龙人民法庭与辖区内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联合调解纠纷193件,并参与、指导辖区内村组化解纠纷134件。

法在身边,法润人心,法护美好幸福生活

法庭将普法宣传与民族传统风俗相结合,聚焦普法需求、紧盯普法重点、找准普法切口,常态化开展巡回普法、以案释法、以案劝诫,用“明面式”纠纷化解遏止“苗头式”矛盾增长,力争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2023年以来法庭案件巡回办案率100%,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努力营造地方各族群众遵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乌木龙人民法庭坚持用多元化司法服务回应和保障各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描绘彝乡美丽“枫”景。

原标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乌木龙人民法庭:“枫治”彝乡,“法润”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