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人社厅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着力在优化服务、提高待遇、社保帮扶、基金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取得明显成效。
经办服务进村屯
“你们的服务真是太周到了。我老母亲92岁了,腿脚不灵便,我们做儿女的也不太会用智能手机。咱们工作人员专门来家里做认证,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北安市赵光镇赵光村村民武安民说。
黑龙江是边陲农业大省,城乡居民居住较为分散。为此,黑龙江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经办到村屯、服务进家门”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制定了统一的高标准服务工作方案。方案以“方便群众”和“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严格经办、灵活处理、人文关怀、便民利民、分工协作五项原则,在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同时,增加了针对弱势群体、特殊时段的服务要求。
全省社保战线和金融服务机构积极践行“经办到村屯,服务进家门”的理念,抓住政策宣传、参保登记、信息采集等具体业务环节,以改进和增加服务手段为抓手,努力解决经办人员少与服务人数多且居住分散之间的矛盾,受到参保群众普遍欢迎。
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黑龙江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广泛征集基层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业务需求,结合强化资格认证、暂停待遇人员清理、待遇返还业务等办理需求,科学设置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以及系统流程转换条件,努力实现程序化驱动、智能化运行、智慧化监管、人性化服务。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高频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参保群众办事便利度得到显著提升。
提高待遇惠民生
“我今年74岁了,参加城居保十几年了,当时不用缴费每月能领55元的养老金。这些年国家给涨钱、省里给涨钱、县里给涨钱,对俺们边境县老人还给加钱。现在我每月能领168元了,感谢党的好政策啊,让我晚年生活有了依靠。”孙吴县孙吴镇新兴村村民刘志民说。
黑龙江省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先后于2017、2018、2023年三次调整省级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009年的55元提高到133元。同时推动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孙吴县、友谊县等统筹地区自行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黑龙江省印发《关于增加边境地区老年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对边境县市65岁以上参保人员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5元-10元,为此全省每年多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308万元,有力促进了固边兴边富民战略的实施。
“真没想到咱老百姓不但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而且现在还能像企业退休人员一样领取丧葬补助金了,减轻了我们做子女的负担,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友谊县兴盛乡毛源村居民赵静说。
2022年,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确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为死亡参保居民发放丧葬补助费500元,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大兴安岭地区全部达到1000元。截至目前,全省为19.7万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1亿元。
社保帮扶兜底线
“我身体不好,以前总担心老了以后可咋整;现在好了,政府给我们困难人员代缴社保费,不用自己花钱,有了养老金,也不给儿女添负担,心里可踏实多了。感谢国家对我们农民的好政策,日子过得越来越有盼头了。”同江市街津口乡渔业村赫哲族村民何志臣说。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全面振兴,黑龙江省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代缴保费功能,持续加强与省民政、省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为困难人群建立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范围,确保社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不落一人。
截至2023年年底,黑龙江省累计为368.2万人代缴保费3.47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由于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2020年,黑龙江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立体监管保安全
黑龙江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的决策部署,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2020年起连续3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行动,核查整改存在的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行为。2022年成立黑龙江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督促落实社保基金安全责任制。
黑龙江省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施策、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的思路实施“净网”工程,建立与民政、疾控、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进金保系统内暂停待遇人员等沉淀数据的清理,对存有冒领行为的尽快落实追缴,对完成追缴的从系统中清除。
黑龙江省不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流程再造,先后出台《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制作全省统一的新的业务流程模板,统一和提升财务业务工作标准,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坚持业务培训与警示教育同步推进,在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等形式,强化经办队伍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堵塞基金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