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政部门答复省级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看殡葬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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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03:28

本报记者 路建英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记者在采访调研中发现,部分省级民政部门研究、吸纳、答复2022年省级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时,加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保障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深化丧葬移风易俗改革是较为集中的议题,这表明,各地在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丧葬风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

稳妥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

推动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是《“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的重要内容。围绕代表委员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提出的建议提案,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稳妥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建设,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短板。

针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发展不均衡、土地手续不完善及历史遗留老坟和散埋乱葬坟头等问题,江苏省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切实发挥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指导各地制定相关布局规划,加大殡葬设施供给。每年投入省财政资金3000万元,连续5年加大对各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补助力度。2020年9月底,全省实现乡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探索出一条建设投入少、群众接受度高、节地效果好的绿色节地生态新路径。出台全省安葬(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目标的指导意见,制定节地生态安葬标准,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同时,自2021年起每年创建100个,用3年时间创建300个省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省级财政补助50万元,目前已公布100个示范点。今年100个新建示范点正在验收中,并探索开展老旧公墓生态化提升改造工作。

福建省持续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的建设,该省“十四五”规划把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等项目纳入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建设模式,省级财政于2019年至2021年奖补新建村级骨灰堂1005个,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全面提速。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批建城市公益性公墓28个,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7802个。

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重庆市民政局根据实际统筹推进殡葬事业和设施建设规划发展。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建有38个殡仪馆、83个殡仪服务站、15个城市公益性公墓、63个经营性公墓、19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万州、彭水、武隆等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安葬(放)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明确提出,在镇(乡)村统筹考虑设置殡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并符合民政部门要求。

实践中,各地还充分整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财政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破解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难题

实现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放)设施建设全覆盖,必须强化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这是题中应有之义、刚性之需。

针对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问题,山东省民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探索实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出台《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对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等问题作出详细部署要求,为破解公益性公墓用地难题创造条件。

针对公墓建设面临的用地紧张问题,复合利用林下空间,充分利用林下空地开发墓穴,不失为一项兼顾生态与发展、惠民利民、绿色低碳的创新之举。对此,贵州省进行了有益探索。该省森林覆盖率高,荒山瘠地少、林地较多,为了推动林地墓地复合利用,2022年5月,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印发《关于规范公墓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对公墓建设使用林地相关审核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范,有效解决了公墓建设用地难的问题。

为了加大殡葬用地供给力度,重庆市积极推进殡葬设施用地规划纳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市民政局联合规划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同编制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开展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研究工作,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明确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用地需求,开展联合选址论证,将符合选址条件的纳入市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广东省历来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殡葬事业发展统筹规划。近年来,相继印发了《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广东省2021—2030年安葬(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支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将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仅2020年至2021年,向各地预支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27.25万亩,用于公墓等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

持续推进移风易俗 倡树文明殡葬新风

为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遏制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各地在充分尊重群众治丧悼念风俗和需求基础上,严格规范丧事办理各环节程序与内容,强化观念引导。

江苏省坚持以先进的殡葬文化理念,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基层组织在殡葬文化培育方面的作用,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推广现代文明殡葬礼仪。2020年,印发《关于推动家宴移风易俗操作细则》,全省目前60个县(市、区)均建立乡镇(村)殡仪服务中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5月,该省确定南京市高淳区等12个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地区,通过试点地区的示范引领,在全省营造文明丧葬新风。

旨在推动殡葬礼俗改革,福建省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缅怀先烈、孝亲感恩、厚养礼葬等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把文明治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内容,推广晋江市等地规范丧事活动经验,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节地安葬。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风文明。山东省将移风易俗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今年1月,山东省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乡村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殡葬风俗与时俱进被纳入其中。

今年5月,《贵州省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在全省以开展婚嫁陋习整治、推行丧事简办、规范治丧时间、治丧用餐、随礼礼金标准等为主要任务,强化党委政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争取年内全面建立婚丧移风易俗长效机制,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重庆市则拓宽城区文明治丧范围,将殡葬工作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治理。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殡葬移风易俗,该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建立社区网格化殡葬信息员制度,有序引导和规范中介殡仪服务,培育文明、绿色、节俭殡葬新风。